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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適:兒子一定要孝順父母嗎 一、江長祿先生來信 昨天上午我同太虛和尚訪問先生,談起許多佛教歷史和宗派的話,耽擱了一點多鐘的工夫,幾乎超過先生平日見客時間的規則五倍以上,實在抱歉的很。后來我和太虛匆匆出門,各自分途去了。晚邊回寓,我在桌子上偶然翻到最近《每周評論》的文藝那一欄,上面題目是“我的兒子”四個字,下面署了一個“適”字,大約是先生做的。這種議論我從前在《新潮》《新青年》各報上面已經領教多次,不過昨日因為見了先生,加上“叔度汪汪”的印象,應該格外注意一番。我就不免有些意見,提起筆來寫成一封白話信,送給先生,還求指教指教。 大作說,“樹本無心結子,我也無患于你。”這和孔融所說的“父之于子當有何親……”“子之于母亦復奚為……”差不多同一樣的口氣。我且不去管他。下文說的,“但是你既來了,我不能不養你教你,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,并不是待你的恩誼。”這就是做父母一方面的說法。換一方面說,做兒子的也可模仿同樣口氣說道:“但是我既來了,你不能不養我教我,那是你對人道的義務,并不是待我的恩誼。”那么兩方面湊泊起來,簡直是親子的關系,一方面變成了破形的義務者,他一方面變成了跛形的權利者,實在未免太不平等了。平心而論,舊時代的見解,好端端生在社會一個人,前途何等遙遠,責任何等重大,為父母的單希望他做他倆的兒子,固然不對。但是照先生的主張,竟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,看做一個“白吃不回賬”的主顧,那又未免太“矯枉過正”罷。 現在我且丟卻親子的關系不談,先設一個譬喻來說。假如有位朋友留我在他家里住上若干年,并且供給我的衣食,后來又幫助我的學費,一直到我能夠獨立生活,他才放手。雖然這位朋友發了一個大愿,立心做個大施主,并不希望我些許報答,難道我自問良心能夠就是這么拱拱手同他離開便算了嗎?我以為親子的關系,無論怎樣改革,總比朋友較深一層。就是同朋友一樣平等看待,果然有個鮑叔再世,把我看做管仲一般,也不能夠說“不是待我的恩誼”罷。 大作結尾說道:“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,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。”這話我倒并不十分反對。但是我以為應該加上一個字,可以這么說:“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,不單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。”為甚么要加上這一個字呢?因為兒子孝順父母,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,和那“梯弟”“信友”“愛群”等等是同樣重要的。舊時代學說把一切善行都歸納在“孝”字里面,誠然流弊百出。但一定要把“孝”字“驅逐出境”,劃在做人事業范圍以外,好像人做了孝子,便不能夠做一個堂堂的人。 換一句話,就是人若要做一個堂堂的人,便非打定主意做一個不孝之子不可。總而言之,先生把“孝”字看得與做人的信條立在相反的地位。我以為“孝”字雖然沒有“萬能”的本領,但總還夠得上和那做人的信條湊在一起,何必如此“雷厲風行” 硬要把他“驅逐出境”呢? 前月我在一個地方談起北京的新思潮,便聯想到先生個人身上。有一位是先生的貴同鄉,當時插嘴說道:“現在一般人都把胡適之看做洪水猛獸一樣,其實適之這個人舊道德并不壞。”說罷,并且引起事實為證。我自然是很相信的。照這位貴同鄉的說話推測起來,先生平日對于父母當然不肯做那“孝”字反面的行為,是決無疑義了。我怕的是一般根底淺薄的青年,動輒抄襲名人一兩句話,敢于扯起幌子,便“肆無忌憚”起來。打個比方,有人昨天看見《每周評論》上先生的大作,也便可以說道:“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,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。”久而久之,社會上布滿了這種議論,那么任憑父母老病凍餓以至于死,卻可以不去管他了。我也知道先生的本意無非看見舊式家庭過于“束縛馳驟”,急急地要替他調換空氣,不知不覺言之太過,那也難怪。從前朱晦庵說得好,“教學者如扶醉人”,現在的中國人真算是大多數醉倒了。先生可憐他們,當下告奮勇,使一股大勁,把他從東邊扶起。我怕是用力太猛,保不住又要跌向西邊去。那不是和沒有扶起一樣嗎?萬一不幸,連性命都要送掉,那又向誰叫冤呢? 我很盼望先生有空閑的時候,再把那“我的父母”四個字做個題目,細細的想一番。把做兒子的對于父母應該怎樣報答的話(我以為一方面做父母的兒子,同時在他方面仍不妨做社會上一個人),也得詠嘆幾句,“恰如分際”,“彼此兼顧”,那才免得發生許多流弊。 二、我答汪先生的信 前天同太虛和尚談論,我得益不少。別后又承先生給我這封很誠懇的信,感謝之至。 “父母于子無思”的話,從王充、孔融以來,也很久了。從前有人說我曾提倡這話,我實在不能承認。直到今年我自己生了一個兒子,我才想到這個問題上去。 我想這個孩子自己并不曾自由主張要生在我家,我們做父母的不曾得他的同意,就糊里糊涂的給了他一條生命。況且我們也并不曾有意送給他這條生命。我們既無意,如何能居功?如何能自以為有思于他?他既無意求生,我們生了他,我們對他只有抱歉,更不能“市恩”了。我們糊里糊涂的替社會上添了一個人,這個人將來一生的苦樂禍福,這個人將來在社會上的功罪,我們應該負一部分的責任。說得偏激一點,我們生一個兒子,就好比替他種下了禍根,又替社會種下了禍根。他也許養成壞習慣,做一個短命浪子;他也許更墮落下去,做一個軍閥派的走狗。所以我們“教他養他”,只是我們自己減輕罪過的法子,只是我們種下禍根之后自己補過彌縫的法子。這可以說是思典嗎? 我所說的,是從做父母的一方面設想的,是從我個人對于我自己的兒子設想的,所以我的題目是“我的兒子”。我的意思是要我這個兒子曉得我對他只有抱歉,決不居功,決不市恩。至于我的兒子將來怎樣待我,那是他自己的事。我決不期望他報答我的思,因為我已宣言無患于他。 先生說我把一般做兒子的抬舉起來,看做一個“白吃不還賬”的主顧。這是先生誤會我的地方。我的意思恰同這個相反。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來,叫他們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種“放高利貸”的債主。 先生又怪我把“孝”字驅逐出境。我要問先生,現在“孝子”兩個字究竟還有什么意義?現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稱“孝子”。孝子就是居父母喪的兒子(古書稱為“主人”),無論怎樣忤逆不孝的人,一穿上麻衣,戴上高梁冠,拿著哭喪棒,人家就稱他做“孝子”。 我的意思以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,故戰陣無勇,蒞官不敬,等等,都是不孝。這種學說,先生也承認他流弊百出。所以我要我的兒子做一個堂堂的人,不要他做我的孝順兒子。我的意想以為“一個堂堂的人”決不致于做打爹罵娘的事,決不致于對他的父母毫無感情。 但是我不贊成把“兒子孝順父母”列為一種“信條”。易卜生的“群鬼”里有一段話很可研究:(《新潮》第五號頁八五一)(孟代牧師)你忘了沒有,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? (阿爾文夫人)我們不要講得這樣寬泛。應該說:“歐士華應該愛敬阿爾文先生(歐士華之父)嗎?” 這是說,“一個孩子應該愛敬他的父母”是耶教一種信條,但是有時未必適用。 即如阿爾文一(www.lz13.cn)生縱淫,死于花柳毒,還把遺毒傳給他的兒子歐士華,后來歐士華毒發而死。請問歐士華應該孝順阿爾文嗎?若照中國古代的倫理觀念自然不成問題。 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問題了。假如我染著花柳毒,生下兒子又聾又瞎,終身殘廢,他應該愛敬我嗎?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輸了,使他衣食不能完全,教育不能得著,他應該愛敬我嗎?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,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,他應該愛敬我嗎? 至于先生說的,恐怕有人扯起幌子,說,“胡先生教我做一個堂堂的人,萬不可做父母的孝順兒子。”這是他自己錯了。我的詩是發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,我并不曾教訓人家的兒子! 總之,我只說了我自己承認對兒子無息,至于兒子將來對我作何感想,那是他自己的事,我不管了。 先生又要我做“我的父母”的詩。我對于這個題目,也曾有詩,載在《每周評論》第一期和《新潮》第二期里。 原題《我的兒子》 胡適作品_胡適散文集 胡適:差不多先生傳 胡適:追憶曾孟樸先生分頁:123
關于時間的思考 小的時候不理解大人們為什么會對年份這么遲鈍,他們要想好大一會兒還不能確定到底是雞年還是狗年發生的事,我們就完全不一樣了,明鏡一樣知道今年的屬相和自己的年歲,為自己長大了一點高興,為自己比班里的同學小高興。 呵呵,到了今天,我也忘記去記自己多大了,要費一番腦筋才計算得出,甚至我都不確切我是20歲,21歲還是22歲,只知道個大概。就像2011這個數字,一直都那么陌生,甚至2010都還不熟絡,2011眼見著也見底了。呵呵,時間真快,以前的日記,前幾天找日語課本的時候翻騰出來了,也要好好分辨一下年份了。 時間,這幾天一直在想的一個東西,真的很神奇。記得兩年前我還不吃餃子字,現在去了二餐廳竟只想吃餃子;當年我想我會守著一個審美守著自己到很大很大年紀的,現在頭發都長了很長又剪短幾茬子了,時間呵。 難過的時候看不見明天的時候,我總是告訴自己說,相信時間吧,可一直支撐著我還堅強的這個東西到底是什么呢,大概是一個希望吧。前一段時間怎么都拔不出自己來,那天上了吳大爺的課,一下子治愈了自己。雖然后續依然難過過,但大背景已經過去了。我想我心中時間是希望和對明天的期待。明天,我擁有著明天,既是希望又是約束,我會走過每一片荊棘到達明天,努力走到自己想要的明天。當我老了,我會變成什么樣子?像姥姥一樣,還是像吳大爺或者藤井義彥老師一樣,我會成為一個讓自己喜歡的老人的。這樣想我就不看眼前的苦了,我從不怕苦和累,只怕沒有希望和方向去走出沼澤。 時間到底什么呢,是一種習慣吧,習慣一種生活,心理和生理的適應能力都很強大的。開學后褥子被抽掉一個一下子變成硬板床了,吃盡了苦頭,都想不明白三年前的那五年我是怎么睡的。二十來天過去了,剛開始時床板太硬硌得我整夜睡不好,翻個身骨頭都硌得生疼,慢慢的也就習慣了,睡過去了也算安穩,等前天新床墊買了回來鋪上,滿心歡喜地躺上去竟然又覺得太軟受用不起了。呵呵,時間啊,那么多我以為我怎么都接受不了的事,也就這樣習慣了,好的壞的。(人生感悟 www.lz13.cn)我告訴過自己很多次了,說一切總會過去的一切總會好起來的,也這樣告訴過很多人,也許并不是過去了或者好起來了,只是會習慣的,習慣苦痛,習慣到自己感受不到,習慣到忘記。 時間和忘記,說起來多難過的次啊,我們在忘記別人,別人也在忘記我們,挺頂對的。我們忘記過多少事啊,總以為我會珍藏著的東西,有一天竟是突然發現它 的存在讓自己唏噓不已。呵呵,本就是如此,沒什么需要特別難過的,屬性而已,對吧。 麻木呢,就另當別論了,我們麻木了多少夢想啊,多少激情。多無力的輸入啊,我們又麻木了多少憤怒,當大多數都平靜了,世界也只能就照舊了,時間又是多么邪惡啊。邪惡的不是它,只是無力的是我們罷了。可多年之后會再想起當年嗎,是笑笑當年自己不自量力還是又一陣唏噓,嫌自己不做自己? 就這樣了,時間在那里,中性詞而已,卻在我們生命里有了色彩。我們什么都沒有,除了它和自己。時間就在那里,你又在哪里?問問自己,不要辜負了自己,不要讓多年以后嫌自己不做自己。分頁:123
張愛玲:更衣記 如果當初世代相傳的衣服沒有大批賣給收舊貨的,一年一度六月里曬衣裳,該是一件輝煌熱鬧的事罷。你在竹竿與竹竿之間走過,兩邊攔著續羅綢緞的墻——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富室里發掘出來的甭道。你把額角貼在織金的花繡上。太陽在這邊的時候,將金線曬得滾燙,然而現在已經冷從前的人吃力地過了一輩子,所作所為,漸漸蒙上了灰塵;子孫晾衣裳的時候又把灰塵繪抖了下來,在黃色的太陽里飛舞著。回憶這東西若是有氣味的話,那就是樟腦的香,甜而穩妥,像記得分明的快樂,甜而帳憫,像忘卻了的憂愁。 我們不大能夠想象過去的世界,這么迂緩,寧靜,齊整——在滿清三百年的統治下,女人竟沒有什么時裝可言!一代又一代的人穿著同樣的衣服而不覺得厭煩。開國的時候,因為“男降亥不降”,女子的服裝還保留著顯著的明代遺風。從十七世紀中葉直到十九世紀末,流行著極度寬大的杉褲,有一種四平八穩的沉著氣象。領圈很低,有等于無。穿在外面的是“大襖”。在非正式的場合,寬了衣,便露出“中襖”。“中襖”里面有緊窄合身的“小襖”,上床也不脫去,多半是嬌媚的桃紅或水紅。三件襖子之上又加著“云肩背心”,黑緞寬鑲,盤著大云頭。 削肩、細腰、平胸,薄而小的標準美女在這一層層衣衫的重壓下失蹤了。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,不過是一個衣架子罷了。中國人不贊成太觸目的女人。歷史上記載的聳人聽聞的美德——譬如說,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,便將它砍掉——雖然博得普通的贊嘆,知識階級對之總隱隱地覺得有點遺憾,因為一個女人不該吸引過度的注意;任是鐵掙鋒的名字,掛在千萬人的嘴唇上,也在呼吸的水蒸氣里生了銹。女人更想出眾一點,連這樣堂而皇之的途徑都有人反對,何況奇裝異服,自然那更是傷風敗俗了。 出門時褲子上罩的裙子,其規律化更為徹底。通常都是黑色,逢著喜慶年節,太大穿紅的,姨太太穿粉紅。寡婦系黑裙,可是丈夫過世多年之后,如有公婆在堂,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。裙上的細榴是女人的儀態最嚴格的試驗。家教好的姑娘,蓮步柵柵,百稻裙雖不至于紋絲不動,也只限于最輕微的搖顫。不慣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來便予人以驚風駭浪的印象。更為苛刻的是新娘的紅裙,裙腰垂下一條條半寸來寬的飄帶,帶端系著鈴。行動時只許有一點隱約的叮當,像遠山上寶塔上的風鈴。晚至一九二 〇年左右,比較瀟灑自由的寬褶裙入時了,這一類的裙子方才完全廢除。 穿皮子,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,便被目為暴發戶。皮衣有一定的季節,分門別類,至為詳盡。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,穿三層皮是可以的,至于穿什么皮,那卻要顧到季節而不能顧到天氣了。初冬穿“小毛”,如青種羊、紫羔、珠羔;然后穿“中毛”,如銀鼠、灰鼠、灰脊、狐腿、甘肩,倭刀;隆冬穿“大毛”,——自狐、青狐、西狐、玄狐、紫貂。“有功名”的人方能穿貂。中下等階級的人以前比現在富裕得多,大都有一件金銀嵌或羊皮袍子。 妨娘們的“昭君套”為陰森的冬月添上點色彩。根據歷代的圖畫,昭君出塞所戴的風兜是愛斯基摩式的,簡單大方,好萊塢明星仿制者頗多。中國十九世紀的“昭君套”卻是癲狂冶艷的,——一頂瓜皮帽,帽據圍上一圈皮,帽頂綴著極大的紅絨球,腦后垂著兩根粉紅緞帶,帶端綴著一對金印,動輒相擊作聲。 對于細節的過分的注意,為這一時期的服裝的要點。現代西方的時裝,不必要的點綴晶未嘗不花樣多端,但是都有個目的——把眼睛的藍色發揚光大起來,初助不發達的胸部,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,集中注意力在腰膠上,消滅臀部過度的曲線……古中國衣杉上的點綴晶卻是完全無意義的,若說它是純粹裝飾性質的吧,為什么連鞋底上也滿布著繁縟的圖案呢?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臉的機會,別說鞋底了,高底的邊緣也充塞著密密的花紋。 襖子有“三鑲三滾”、“五鑲五滾”、“七鑲七滾”之別,鑲滾之外,下擺與大襟上還閃爍著水鉆盤的梅花、菊花。袖上另釘著名晚“闌干”的絲質花邊,寬約七寸,挖空樓出福壽籽樣。 這里聚集了無數小小的有趣之點,這樣不停地另生枝節,放恣,不講理,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費了精力,正是中國有閑階級一貫的態度。推有世上最清閑的國家里最閑的人,方才能夠領略到這些細節的妙處。制造一百種相仿而不犯重的圖案,固然需要藝術與時間;欣賞它,也同樣地煩難。 古中國的時裝設計家似乎不知道,一個女人到底不是大觀園。太多的堆砌使興趣不能集中。我們的時裝的歷史,一言以蔽之,就是這些點綴品的逐漸減去。 當然事情不是這么簡單。還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蝕。第一個嚴重的變化發生在光緒三十二三年。鐵路已經不那么稀罕了,火車開始在中國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。諸大商港的時新款式迅速地傳入內地。衣褲漸漸縮小,“闌干”與闊滾條過了時,單剩下一條極窄的。扁的是“韭菜邊”,圓的是“燈果邊”,又稱“線香滾”。在政治動亂與社會不靖的時期——譬如歐洲的文藝復興時代——時髦的衣服永遠是緊匝在身上,輕捷利落,容許劇烈的活動,在十五世紀的意大利,因為衣褲過于緊小,肘彎膝蓋,筋骨接筍處非得開縫不可。中國衣服在革命醞釀期間差一點就脹裂開來了。“小皇帝”登基的時候,襖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。中國女人的緊身背心的功用實在奇妙——衣服再緊些,衣服底下的肉體也還不是寫實派的作風,看上去不大像個女人而像一縷詩魂。長襖的直線延至膝蓋為止,下面虛飄飄垂下兩條窄窄的褲管,似腳非腳的金蓮抱歉地輕輕踏在地上。鉛筆一般瘦的褲腳妙在給人一種伶汀無告的感覺。在中國詩里,“可憐”是“可愛”的代名詞。男子向有保護異性的嗜好,而在青黃不接的過渡時代,顛連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動了這種傾向。寬袍大袖的,端凝的婦女現在發現太福相了是不行的,做個薄命的人反倒于她們有利。 那又是一個各趨極端的時代。政治與家庭制度的缺點突然被揭穿。年輕的知識階級仇視著傳統的一切,甚至于中國的一切。保守性的方面也因為驚恐的緣故而增強了壓力。神經質的論爭無日不進行著,在家庭里,在報紙上,在娛樂場所。連涂脂抹粉的文明戲演員,姨太太們的理想戀人,也在戲台上向他們的未婚妻借題發揮,討論時事,聲淚俱下。 一向心平氣和的古國從來沒有如此騷動過(www.lz13.cn)。在那歇斯底里的氣氛里,“元寶領”這東西產生了——高得與鼻尖平行的硬領,像緬甸的一層層疊至尺來高的金屬頂圈一般,逼迫女人們伸長了脖子。這嚇人的衣領與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稱。頭重腳輕,無均衡的性質正象征了那個時代。 民國初建立,有一時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氣象。大家都認真相信盧騷的理想化的人權主義。學生們熱誠擁護投票制度、非孝、自由戀愛。甚至于純粹的精神戀愛也有人實驗過,但似乎不曾成功。 時裝上也顯出空前的天真,輕快,愉悅。“喇叭管袖子”飄飄欲仙,露出一大截玉腕。短襖腰部極為緊小。上層階級的女人出門系裙,在家里只穿一條齊膝的短褲,絲襪也只到腰為止。褲與襪的交界處偶然也大膽地暴露了膝蓋。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從襖底垂下挑拔性的長而寬的淡色絲質褲帶,帶端飄著排穗。 張愛玲作品_張愛玲散文集 張愛玲經典語錄 張愛玲:論寫作 張愛玲:天才夢分頁: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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